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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省无锡市区社区事务工作站招录社会工作者公告(2)

2014-08-14 17:20:34 来源: 无锡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实施与聘用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6日。具体安排如下:

9:00——11:00 《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具体考试范围参照2014年上半年无锡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中的能力素质测试及材料作文;详见无锡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栏目。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社部门、市民政部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从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资格复审

对拟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国家(省)计算机等级二级证书或计算机相关专业证书等;如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资料也应一并提供;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市民政部门共同组织,各区人社部门、区民政部门具体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不设合格分数线,但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人社部门、市民政部门共同组织,各区人社部门、区民政部门具体实施,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分别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各岗位可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对拟录用人员公示3天。拟录用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收费事宜

参照事业单位招录笔试标准收取,100元/人。

八、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无 锡 市 民 政 局

二O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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