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1 09:27:36 来源: 鹤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待遇
全区共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数十名。工资每月1400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鹤山区户籍,在鹤山区居住。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就业困难人员,符合鹤壁市市人社局、财政局《鹤壁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招聘以下人员。
(一)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4555”人员(女性满45周岁以上,男性满55周岁以上);
(二)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中的“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下同);
(三)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家庭中的“4050”人员;
(四)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参战退役士兵、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残疾退役军人中的“4050”人员;
(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烈士家属中的“4050”人员。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8月7日—8月15日
报名地点:各乡镇办劳动保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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