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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轮台县招聘社区事业岗工作人员简章(2)

2014-06-23 15:11:02 来源:

五、招考程序

招考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具体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培训。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具体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报名地点:考生在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报名。

2、凡符合报考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领取《(简称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3、申报人如实填写报名与资格审查表,并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与资格审查表》,进行现场报名,由轮台县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二)民主测评

由轮台县党委组织部负责。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政治表现与遵纪守法、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等,在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中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不低于15人)。测评结果在所在乡镇、街道及社区张榜公布。民主测评满意率“双过半”(在社区工作人员中测评满意率超过50%,在服务对象及包户代表中测评满意率超过50%)以上的人员方能参加考试。

(三)笔试

具体由轮台县考录办负责组织实施。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试卷使用汉、维、蒙三种文字,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社区工作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答题的考生须加试《汉语基础知识》(持有国家、自治区颁发的汉语水平考试(HSK)中等C级(六级)以上证书者免试),试卷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汉语基础知识》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加分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

4、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轮台县考录社区事业岗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职位,由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组织

具体由轮台县考录办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具体安排将在金色轮台网站(http:// )通知。

3、面试要求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组织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附件2)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要求将在金色轮台网站(http:// )通知。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轮台县考录社区事业岗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六)考察政审

由轮台县组织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2014年巴州考录社区事业岗考察政审表》,由轮台县组织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政审工作。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由轮台县考录社区事业岗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金色轮台网站(http:// )公示,公示期限7天。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州考录机构审核后,由轮台县考录社区事业岗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轮台县人社局下发正式录用文件,轮台县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限额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编外聘用人员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社区事业岗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由社区所在乡镇党委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不合格的,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社区事业岗的考生录用后必须在社区服务,不得擅自调离岗位。调离岗位者视为放弃享受社区事业岗所有待遇。

(八)培训

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和“双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考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金色轮台网站(http:// )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七、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轮台县委基层办 电话:

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电话:

监督电话:轮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

轮台县委组织部 电话:

八、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轮台县考录社区事业岗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各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责任编辑:f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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