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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市奇台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简章(2)

2014-05-27 17:23:53 来源:

(五) 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换算后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组织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部、纪检委、人社局、奇台镇共同参与。考核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核如出现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核。考核期间,选聘单位不得增加任何形式的测试、考试环节。

(七)公示

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县政府网站、党建网站,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奇台镇要通过张贴公告等形式,对拟聘用人员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签订劳动合同、岗前培训

奇台镇与选聘的编制外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管理其人事组织关系,并对编制外社区工作者进行岗前培训。

五、纪律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选聘各项工作。对公开选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考生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的,取消参加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资格。

(二)凡与选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本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奇台县政府网(网址:)、奇台党建网(网址:)、有线电视滚动字幕、各社区公告栏发布通知进行变更,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招考工作相关事宜均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奇台县政府网、奇台党建网发布,考生也可直接到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查询(地址:奇台镇东关街236号)。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附件:

奇台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f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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