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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4-05-08 13:14:14 来源:

根据工作需要,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乳山生源或具有乳山市常住户口(2014年5月21日前);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正在立案审查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5日-5月21日(工作日报名)

报名地点: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组织办公室(商业街66号城区街道办事处三楼东)。

报名时,考生填写《2014年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籍证明;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籍证明、身份证等;往届已就业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籍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等;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结束后,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及其它综合素质。最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办法

初选人员确定后,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正式聘用,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人员待遇

社区工作者不纳入正式事业编,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一经录用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我市统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以企业标准缴纳各种保险金。

六、注意事项

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等考试相关信息均在乳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城区街道办事处

附件:

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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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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