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30 13:46:25 来源: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南湖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和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男女不限,年龄38周岁以下(1976年4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毕业证书为准);
4.具有嘉兴市市本级户籍;
5.各岗位的资格条件(见下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具体要求 |
1 |
大桥镇社区事务员 |
4 |
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及社区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2 |
东栅街道社区事务员 |
4 |
3年以上工作经验;退伍军人、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及社区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3 |
建设街道社区事务员 |
2 |
3年以上工作经验;退伍军人、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及社区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4 |
新兴街道社区事务员 |
1 |
中共党员优先,有社区工作经验优先 |
5 |
解放街道社区事务员 |
2 |
3年以上工作经验;退伍军人、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及社区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6 |
南湖街道社区党务工作者 |
3 |
中共党员,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社区工作经验2年以上,或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可放宽至40周岁 |
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到2014年4月30日。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 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0日(8:30—16:30)。
报名地点:南湖区民政局(中环南路海逸大厦西二楼), 联系电话:
报名须携带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各复印件、《报名表》、本人一寸证件照2张、其他相关材料(退伍证、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社区工作经历证明)。
2.笔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不足1:3的,招聘人数相应递减。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主要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写作、时事政治及常识。
3.面试
笔试后,从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4.体检和考察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在嘉兴人才在线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6.聘用
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区民政局统一派遣到各街道社区,由街道指定的可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签订用工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养老保险等相关待遇。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进行解释。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等将在嘉兴人才在线(http://www.jxrczx. 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
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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