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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罗田县公开招聘辅助警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通告

2014-04-25 09:29:35 来源:

为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需要,根据公安部《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09]44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函[2010]356号)的精神以及外地经验,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道路交通协管、治安巡逻等辅助警务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公告方式

采取报纸、电视、网上公告的形式公布招聘事宜,网上具体为罗田县政府网站、罗田县人社网站、罗田公安民意110网站和罗田县公安局官方微博(罗田公安在线新浪微博)。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辅警人员共29名,其中:1、治安巡逻队员9名(限男性);2、道路交通协管等辅警20名(女性6名、男性14名)。

四、招聘条件

1、政治品德好、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内;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保守秘密、遵纪守法;

4、具备拟担任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会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具有公安机关工作、部队服役经历或计算机、文秘、新闻、法律专业及特长者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4.8以上,身高女子1.60米以上、男子1.70米以上;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盗窃、聚众斗殴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名的。

五、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5日---2014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罗田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联系电话:)。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另交近期同底小2寸彩色照片5张。

4、初审: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诸如身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2014年5月13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或考试不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考核

1、笔试:满分100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根据笔试情况,从到低分按一定比例(1: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进行计算操作与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具体方法为: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抽签号。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首先自我介绍,时间为2分钟,然后现场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时间为4分钟,上机操作电脑时间为4分钟,考官现场打分。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含计算机操作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按招聘条件中的第四款(优先条件)执行。

(三)体检、政审及公示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补足参加体检人数,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对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履行聘用手续。

六、聘用、工资待遇及经费来源

按有关文件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连续聘用不超过三年。

1、经考核合格的,聘用期间,工资标准不低于1200元/月;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2、聘用期间每半年考核一次,一年内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合同期满后(下一年度)将不予聘用。

3、所需经费由县政府统筹解决。

七、用工性质及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为辅助警务人员(具体为治安巡逻、道路交通协管、视频监控、网络巡查与维护等岗位),属公益性岗位。

辅警主要是指公安机关中在非执法岗位上从事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系非行政、非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含行政审批),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开展治安巡查、维持秩序、交通管理等公共事务。

八、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罗田县招聘辅助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罗田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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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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