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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崇福镇公开招考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2014-04-18 13:29:24 来源:

为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决定公开招考崇福镇村(社区)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崇福镇计划招考村(社区)工作人员16名,具体的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考范围和对象

村工作人员招考原则上面向户籍为招考村的人员,或曾为招考村户籍的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招考面向崇福镇行政区域户籍人员。

三、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事业心、责任心强,认真履行职责 ;

3.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及以上;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推荐报名、资格审核。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依据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2比例时,则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考人数或取消招考计划。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值为100分。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2分、中共正式党员笔试成绩加3分、获得桐乡市级及以上综合先进笔试成绩加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3.面试。笔试后根据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的则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4.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按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各职位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次序(如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排位在前),按招考计划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考察、体检。由镇党群办统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并与相关部门联合政审。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及岗位匹配性等,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排出名次,提交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若职位无合适人选,镇党委会议可决定该职位空缺)。

6.公示、试用。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工资待遇按镇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5—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崇福镇政府七楼702办公室。

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复员、转业)证件证明、有效户籍及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参加报名。

咨询电话:(镇党群办)

查询网站:浙江桐乡人才网、崇福镇政府网

中共崇福镇委员会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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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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