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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锦屏县三江镇2014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方案(57人)

2014-01-25 12:02:24 来源: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就业再就业工作,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锦屏县2014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文件精神,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为指导思想,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根本要求来抓,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根据我镇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实际,2014年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57个,其中:劳动保证协管员3个、保洁员54个。

(二)岗位职责

1、劳动保证协管员岗位职责。负责本辖区劳动保证协管工作;做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失地农民、生态移民、进城务工农民、就业创业典型、企业用工需求等调查统计工作;宣传和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协助人社中心收缴社会保险金;组织、动员辖区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引导劳动者创业、转移就业、劳务输出;协助做好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做好镇人民政府及人社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2、保洁员岗位职责。负责清扫三江镇六个社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清理住户公共卫生死角,督促住户垃圾定点堆放,保持社区卫生整洁。

三、招聘原则、条件及援助对象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具有本县非农业户籍,女18—49周岁、男18—59周岁,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特别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单亲家庭成员。

(三)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

1、就业特别困难人员。

①企业改制下岗的“4050”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②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③享受最低生活保证的“4050”失业人员;

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就业困难的“4050”特别困难人员;

⑤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4050”失业人员;

⑥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2、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3、单亲家庭成员。是指离异、丧偶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就业援助对象

1、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能够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双承信、双承诺”证明的人员除外);

2、处于缓刑期间或戒毒期间的人员;

3、家庭有收入且月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

4、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中已有一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同一户口簿的就业困难成员只援助1人);

5、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2年以上的人员(不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6、正在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7、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8、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待岗)人员;

9、配偶其中一方有稳定职业的;

10、符合聘用资格并参加上岗前培训,不按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

11、社会基层组织机构的人员。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从上岗之日起,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由三江镇人民政府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聘用对象与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后,由我三江镇人民政府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建立考核管理制度(职责、制度、纪律,工作时间、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杜绝公益性岗位人员吃空响、请人顶岗或脱岗等现象发生。镇人民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否服从安排、是否履行岗位职责、是否遵守单位纪律和工作制度、是否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三)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确定,其中:劳动保证协管员正常上班;保洁员按岗位需求上班。

(四)补贴标准。劳动保证协管员岗位补贴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20%给予补贴,保洁员岗位补贴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执行,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本人承担。

(五)经费开支渠道。由就业专项资金承担60%、财政承担30%、三江镇人民政府承担10%,由三江镇人民政府统一支付。

五、招聘程序

三江镇人民政府根据《锦屏县2014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制定本单位《2014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方案》,并于2014年1月20日前将本单位《2014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方案》报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三江镇人民政府实施招聘,招聘工作程序如下:

(一)宣传阶段

2014年1月24日—2014年1月28日。我镇2014年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的《三江镇2014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方案》采取张贴公告和发布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形式进行宣传,宣传时间5天(公告栏地点:各社区宣传栏,地税局旁边公告栏,体委球场门前公告栏,工行门前公告栏,正大超市旁公告栏,三江镇政府一楼宣传栏)

(二)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1、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4年2月12日9:00-18:00

②报名应聘地点:三江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2、报名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②《户口簿》原件及2张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③《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以上证件还未换证或未年检的由各社区和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服务中心核实后据实出具失业证明。

④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失业人员《残疾证》、享受低保失业人员《低保证》、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高校《毕业证》、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3、报名程序。由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填表。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公益性岗位。

4、资格复审。三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服务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招聘方案》对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情况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加盖三江镇人民政府公章,并及时送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公示(公示期3天)。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后管理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阶段。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公示期满后,如符合报名应聘人数超过岗位设置数,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三江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笔试、体检、考核等形式进行公开招聘。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以及近期时事政治《综合卷》,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三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服务中心制作发放。笔试人员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到现场领取。

笔试人员需同时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2、体检。根据岗位工作需要,由三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入围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在县纪委监察机关监督下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

3、考核。考核工作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三江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胜任岗位工作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入围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考察工作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有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其岗位可以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三江镇人民政府在公告栏、锦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三江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备案(聘用协议、报名、应聘、入围、笔试、体检、资格审查等纸质归档材料)。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三江镇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三江镇人民政府在2014年3月15日前按时完成本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三江镇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王建元(镇人民政府镇长);副组长:周游龙(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龙远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成员:姜子川(镇党政办主任)、龙熠(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中心负责人)、龙明文(三江镇财政所所长)、杨顺熙(镇妇联主席),潘世安(镇计划生育办负责人)、刘宝(三江派出所所长)、龙家盛(三江工商分局局长)、龙立德(三江镇宣教中心副主任)、龙清楼(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建霞(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服务中心工作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人社中心,龙熠任办公室主任,龙熠、刘建霞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认真履行审核、申报程序。三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到村(社区)到户,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审核,不得擅自扩大援助的对象和范围。

(三)严肃工作纪律,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江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规定执行,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对在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锦屏县三江镇2014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方案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其他招聘条件 岗位设置(个)
三江镇 劳动保证协管员 从事劳动保证协管工作 初中及以上文化,年龄47周岁以下,无语音、听力、视力、智力障碍。 3
保洁员 从事乡镇、社区保洁工作 零就业家庭成员,单亲家庭失业人员,企业下岗4050失业人员。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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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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