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7 12:05:01 来源: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特招聘南沙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40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其中招聘A岗28个,招聘B岗12个。
(二)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分A、B岗。
1.面向社会人员岗位(A岗)28个。面向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所有人员。
2.面向南沙区社区工作者岗位(B岗)12个。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南沙区辖内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其他在社区工作的专职网格员、组织员、出租屋管理员、社区助老员等,以及镇(街)符合条件下沉社区全职工作的聘用人员。以上各类型人员服务年限在本区可跨类别计算。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居住证满3年及以上。
5.报考人员要求:
6.能接受周末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7.本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约定最低服务期2年。
(二)其他岗位要求
B岗报考人需在以上岗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且报考人员需为在岗人员,工作年限在本区可跨类别计算。报考时需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和提供本人社区工作者档案(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信息系统下载)。
(三)时间节点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即2026年9月2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政务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1日9:00至2026年9月28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南沙优聘网(www.nsrcup.com)查看本招聘批次,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1个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要求填报1个岗位,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或虚假的材料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通讯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系统初审
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2026年9月29日(周二)9:00-12:00,14:00-16:00;南沙国际人才港一楼AI招聘大厅。
2.参加对象:通过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均需参加现场确认。
3.报考人员到现场确认时应随带《报名表》(南沙优聘网自行打印下载),请提前做好准备。
4.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未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弃权参加笔试。
四、笔试
(一)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
(二)参加对象
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
(三)方式和主要内容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内容为南沙区区情、时事、法律常识、行测等内容。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线上报名且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在2026年10月9日12:00起至笔试前,登录原报名网站(南沙优聘网)自行下载打印。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考试要求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通过笔试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如遇入围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则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六)成绩查询
考生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沙优聘网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核
(一)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留意短信通知。
(二)资格复核比例
按招聘职位人数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核环节人员,资格复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如果进入资格复核环节人员达不到比例,则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资格复核环节。经复核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核要求
(1)《报名表》(南沙优聘网下载),由报考人员签署承诺意见、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须由公安部门出具)、户口本,非广州市户籍的还需携带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鉴定。
(4)符合“职住一致”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携带“职住一致”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5)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条件的,需携带能证明符合条件的材料;
(6)报考B岗的还需携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纸质版或现场提供查询结果、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本人社区工作者档案(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信息系统)需作为《同意报考证明》的参考附件一并提交。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查验后退还)。考生需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核或未能通过复核的,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留意短信通知。
(二)参加对象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该比例,面试对象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数。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
(三)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四)计分方式
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60分为合格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和组织考察对象的,则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另行统一安排。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标准
考生前往招聘方指定的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九、组织考察
依体检合格确定进入组织考察环节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十、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
(二)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组织考察资格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上述情况中,如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组织考察、录用环节需本人书面提交放弃资格说明(详见附件4)。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不到用人单位办理入职相关手续的,由报考岗位所在地的镇(街)在发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十二、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现场确认、笔试、资格复核及面试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由于考生未能按照公告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南沙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社会工作部所有。
(五)咨询电话:020-31153961(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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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9月17日
原标题:2026年南沙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zns.gov.cn/zwgk/zdlyxxgk/jycy/zpxx/content/post_11008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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