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1 11:35:01 来源: 南芬人社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类岗。
二、招聘要求
1.通过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范围:(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3)残疾人;(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7)烈属;(8)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9)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累计3次以上仍未能就业的人员。
2.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有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 9 月 11日 ? 2026年 9月15日,招满即止
2.报名地址: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
3.咨询电话:024-42138043
4.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人员管理和待遇
1.用工性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辽宁省就业主要业务经办规程(2.0版)》《关于印发〈本溪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本财发〔2024〕78号)进行日常管理。
2.工资按我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80元/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3.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11日
原标题: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Dc4ODc1OQ==&mid=2247488998&idx=1&sn=76436ffea4db6ede71498d4b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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