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5 20:35:01 来源: 阆中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委社会工作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健委、省信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社工发〔2026〕33号)要求,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人数及服务期限
本次计划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13名,具体招募岗位见《阆中市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招募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
二、岗位职责
(一)县级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总站)社会工作服务岗。主要统筹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负责县域内重点青少年、残疾人、新就业群体等人群的需求摸排、个案帮扶、小组活动与社区活动策划实施;链接整合民政、卫生健康、教育、工会、团委、妇联、慈善、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搭建社会支持网络;协助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邻里矛盾调解、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民生政策落地宣传;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训及督导、助力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站)标准化运营与品牌化建设。承担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交办的社会治理服务相关工作。
(二)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主要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心理一社会支持、出入院适应、对接医疗救助基金,开展个案管理、远程服务、健康知识及相关政策宣教、心理和情绪辅导、医患关系调适等服务;关注医务人员需求,为其提供减压服务,参与医学人文教育、调适医患关系等工作,结合医院和科室需求开展社会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督导;为出院患者对接社区资源,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医养结合、健康促进、社会康复等服务;为突发灾难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受害者及其重要关系人开展危机介入、团体辅导等专业服务,促进疾病治疗,提高患者及其家庭的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应急需要;普及常见多发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知识。
(三)信访社会工作服务岗。主要运用社会工作服务专业知识和方法,协助开展信访接待、矛盾调解、心理疏导、情绪安抚、政策引导、困难帮扶等服务,促进信访问题源头化解。
三、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自愿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的2023至2026届毕业生(详见附件1),其中2026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2025届、2024届、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社保机关出具的“未参保证明”材料。
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同等纳入招募范围(需提供服务协议和年度考核表等佐证资料)。
2026届应届毕业生、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家庭和有残疾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需提供乡镇、社区等出具的证明材料)。
(七)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处分(含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政务处分和在大学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的处分等)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请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阆中市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审核不予通过。
(二)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2日(8:30—11:30,15:00—18:00)
(三)报名资料
1.阆中市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面);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名时,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另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留学归国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近期蓝色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6.未就业的须提供未参保记录证明(可通过“电子社保卡”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查询下载)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指本人报考岗位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请务必对照准备齐全)。
(四)资格初审。报名时,将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结果现场反馈给本人。
(五)领取《准考证》。初审通过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26年7月24日8:30—11:30,15:00—18:00在阆中市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行放弃。
(六)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发布的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报名初审、考察、体检结果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1.本次招募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若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该招聘岗位名额超过5:1比例的,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录取(笔试时间和规定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表达分析、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招募环节。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3.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募岗位的招募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招募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调整开考比例为2:1或取消该岗位。若考生在面试当天放弃面试,导致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招募岗位聘用名额不变。若无人参加面试,则该岗位在本次招募中自行取消,不再进行公告。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阆中市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人事招考”专栏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按照招募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按2026届应届毕业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承认的学历高者顺序入围;若末位同分人员各项条件相同,则通过加试决定入围人选。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第2日书面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审查政治表现情况(由被政审人所在地社区或者所在村委会出具情况证明)、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行政治安处罚记录(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核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阆中市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人事招考”专栏公示5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服务协议履行的,按规定办理服务协议签订手续;对反映有影响服务协议履行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签订服务协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服务协议签订,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服务协议签订手续。
九、待遇保障
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人员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的标准(包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十、协议签订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按照“谁开发、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招募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协议到期或招募人员因其他原因退出即视为项目及用工关系结束。
十一、退出机制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设置举报监督和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县级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总站)社会工作服务岗:0817-6337785。
(二)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0817-6289260。
(三)信访社会工作服务岗:0817-6306979。
(四)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817-6357278。
(五)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817-6289257。
十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请自行关注阆中市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人事招考”专栏的各项通知及公告,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对于在以上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募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阆中市委社会工作部、阆中市卫生健康局、阆中市信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7-6337785。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中共阆中市委社会工作部
阆中市卫生健康局
阆中市信访局
2026年7月15日
原标题:关于2026年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angzhong.gov.cn/zwgk/fdzdgknr/rszk/zkly/202607/t20260715_2347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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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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