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1 09:06:01 来源: 三江人才网
根据《宜宾市兴文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规定,现将兴文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总成绩及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及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中共兴文县委社会工作部(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石海西路607号,兴文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大楼509办公室)。
四、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二)递补资格复审地点:中共兴文县委社会工作部(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石海西路607号,兴文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大楼509办公室)。
请有望进入递补的考生,随时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注意保持电话畅通,逾期不再递补。
五、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按照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复审手续:
(一)《报名信息表》1份(请在报名网址http://scrszp.ikaowu.com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
1.符合报考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乡镇(街道)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1份(需注明是否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2.对户籍地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或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安排
面试将于2025年3月15日(星期六)进行,请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七、咨询电话
中共兴文县委社会工作部:0831-8851897。
附件:兴文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总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html
中共兴文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3月12日
原标题:中共兴文县委社会工作部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总成绩及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c128.com/articles/223043134751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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