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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内蒙古呼伦贝尔海拉尔区社区工作者招聘32人公告

6992-07-02 17:51:43 来源: 海拉尔区人民政府

根据《海拉尔区2025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录用工作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32名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详见《海拉尔区2025年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岗位表(限定条件岗)》(附件1)《海拉尔区2025年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岗位表(普通岗)》(附件2)。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服务意识强,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热爱社区工作,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6月30日(不含)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往届毕业生,性别不限、专业不限;

(4)2025年6月30日前(不含)本人或配偶具有海拉尔区户籍,或本人属于海拉尔区生源地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呼伦贝尔中心城区内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海拉尔区服务期满的六类项目人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以下条件,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5年6月30日(不含)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的社区党员、居民志愿者、退役军人、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应聘的,经镇(街道)推荐;劳动保障部门协理员、协税员应聘的,经人社部门推荐。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人员;

(6)有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

(1)本次招聘设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

(2)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以分阶段报名方式进行。

①第一阶段:报考限定条件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7月7日至7月8日17:00每天9:00-12:00、14:00-17:00进行报名。

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将在原基本招聘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变更岗位属性,转为普通岗位放入第二阶段。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接到通知后,可在2025年7月9日至7月10日每天9:00-12:00、14:00-17:00改报第一阶段的其他岗位或放弃第一阶段报名,没有改报或放弃的,自动视为报名第二阶段相应岗位。

②第二阶段: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7月11日至7月16日9:00-12:00、14:00-17:00(其中7月12日、13日时间为9:00-12:00)进行报名。

第二阶段报名结束后,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海拉尔新闻”“海拉尔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接到通知后,可在2025年7月17日至7月18日9:00-12:00、14:00-17:00改报其他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应聘人员须到海拉尔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至4号窗口提交报名材料,鼓励应聘人员按照“职住兼顾”原则报考本人居住地所在镇(街道)。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凡应聘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和资格审核必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5)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持以下材料参加报名和资格初审:

①《海拉尔区2025年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除报名登记表粘贴彩色照片外,还须额外提供4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报名登记表中“报名序号”不需要本人填写);

②身份证或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会保障卡、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③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二份);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如本人不具有海拉尔区户籍、配偶具有海拉尔区户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配偶页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二份);

④户口迁出的海拉尔区生源地高校毕业生(含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手续复印件(一式二份);

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相关复印件一式二份);

⑥报考2021年至2024年纳入“海拉尔区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未放弃资格且未入职岗位人员须在提交《海拉尔区2025年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后,经与区委社会工作部掌握的,由各相关部门确认的“2021至2024年海拉尔区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名单比对一致后方可报名。

(6)属于以下身份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具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的(包括预备党员):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并要求可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查询到具体信息;

②退役军人及现役、退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或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配偶需提供退伍证或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役军人配偶需提供现役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③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④六类项目人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储备人才、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并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六类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证书原件或区人社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注:以上材料所需复印件均需提供两份。资格审核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错填信息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审核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取消考试资格。

(7)对于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的社区党员、居民志愿者、退役军人、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劳动保障部门协理员、协税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的人员,需一并提交《海拉尔区2025年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人才推荐表》(附件4)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8)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9)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招聘期间发现弄虚作假或与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0)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笔试、面试考试时间除外),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报考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2.资格审核

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审核工作由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负责,并签署资格审核意见。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7月18日。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报名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应将所需材料补齐后在审核时间内再次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报名。

3.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笔试时间,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随时关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海拉尔新闻”“海拉尔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最新通知。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基本知识、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名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时未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

(3)本次招聘设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可根据招聘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岗位设置。

(4)应聘人员自备考试文具包括:透明文具袋或文件袋、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包括替换笔芯)、透明无字垫板、直尺,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禁止带入考场。经监考员检查允许后可带透明塑料瓶装的饮用水进入考场(考生由此弄湿答题卡等意外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足)。

(5)禁止携带以下非考试用品进入考场: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和电子存储记录设备、计算器、涂改液或修正带、危险违禁品、书籍资料和草稿纸等文字材料。非考试用品应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携带非考试用品进入考场视为考试违规,立即终止考试资格同时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考场将于考试正式开始前1个小时允许应聘人员进入,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必须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场时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铃声信号为准。

(7)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个人信息。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提出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8)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监考员。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聘人员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从上到下顺序整理好,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按照监考员指令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应自觉带好个人物品离开,因考试结束后个人原因导致物品遗失由考生个人承担后果。

(11)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海拉尔新闻”“海拉尔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请参加笔试人员随时关注相关媒体。

2.面试

(1)按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笔试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会保障卡、护照),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并由笔试成绩下一顺位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考生在面试环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综合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

(5)应聘人员不准携带除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会保障卡、护照)以外的其他个人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发现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着装应当庄重、得体。不得穿着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不得佩戴手表和各类饰品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或考场后,不得在考试相关证件上书写任何内容,禁止与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交谈,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行动,否则按违纪处理。

(7)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好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面试抽签顺序号,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相关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8)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答题,超过规定时间立即停止答题。

(9)应聘人员进入考场时只报抽签序号,不得透露涉及本人姓名、工作单位、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面试时,允许对所提出的问题作简单记录和准备,但不得将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10)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到等待区签字确认并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

(11)因个人原因未按时进入考点或不能全程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缺考处理。

(12)面试结束后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候考室考生传递考题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3.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总成绩相同,优先聘用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若均持有相关证书,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

4.其他

个人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海拉尔新闻”“海拉尔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每人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体检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用人镇(街道)负责考察工作,被录用人员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被考察人员达不到报考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4)若考生自愿放弃考察,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按要求填写《放弃声明》。

六、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镇(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新入职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3)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进行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按照现行的海拉尔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标准执行,试用期内按试用期工资执行,服务满一年后,按现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和待遇标准执行,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海拉尔区2025年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本公告由海拉尔区2025年度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70-8117266

监督举报电话:0470-835607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

1.海拉尔区2025年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岗位表(限定条件岗)

2.海拉尔区2025年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岗位表(普通岗)

3.海拉尔区2025年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海拉尔区2025年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人才推荐表

海拉尔区2025年度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

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2日

原标题:海拉尔区2025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ailar.gov.cn/News/show/1356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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