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7 11:35:01 来源: 虎林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提升社区工作者的能力素质,持续打造服务虎林、建设虎林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共招聘10名社区工作者,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虎林市2025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为18(含)周岁以上,在35(含)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26日(含)出生至2007年5月25日(含)期间出生;
年龄放宽条件: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并取得硕士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5周岁。
4.虎林市域内户籍,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5年5月25日(含)前;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胜任政策宣传、入户走访、巡查排查、服务群众、矛盾化解等社区工作;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以及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于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5.回避关系:报考岗位聘用后,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构成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人员。
(三)政策加分项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环节享受加分政策。同一类型加分,按照最高项得分进行计算;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可累计进行加分,最多累计加10分。
1.取得资格类
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加2分,社会工作师加3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5分。
心理咨询师证书:三级心理咨询师加2分,二级心理咨询师加3分。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加2分,B证加3分,A证加5分。
2.基层经历类
(1)虎林市在岗社区(村)专职网格员且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按月计算,起止月均按1个整月计算)加3分。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生服务期满加3分。
3.荣誉表彰类
(1)国家级表彰加5分。是指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表彰的。
(2)省、部级表彰加3分。其中省级表彰是指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的。部级表彰是指国家各部委联合人社部发文表彰的。
(3)省级系统表彰加3分。主要为各厅(局)联合省人社厅发文表彰的。
省、部级系统表彰具体参照《黑龙江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
4.教育经历类
(1)社会学类、法学类、心理学类、公共管理类相关专业加1分。
(2)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加3分。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并取得硕士学位加3分,博士研究生加5分。
5.政治面貌类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3分。
6.特殊人群类:退伍军人以及现役军人配偶加3分。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工作日报名,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虎林市委社会工作部(虎林市人民政府四楼420室),联系电话:0467-5887611、5887612。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之比未达到1:3比例的,原则上要相应缩减招聘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开考比例的,须经虎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核准同意。
报名材料:(1)《虎林市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其中2张粘贴在报名表左上角);(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面的复印件一份;(6)如有报考人员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的,需额外提供政策性加分所需材料。(7)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档案保管证明: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国企、民企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如本人档案由所在单位保管,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如本人档案未在所在单位保管,则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档案保管证明格式以档案保管部门出具为准)。未就业报考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档案保管证明格式以档案保管部门出具为准)。
报考人员需仔细并按要求准确填写《虎林市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提供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所需材料从上到下的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
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逐一进行核实,对于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在政府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笔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见笔试公告),报考人员根据笔试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考试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工作、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考试结束后,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ljhulin.gov.cn)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试题分数+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招聘岗位与考生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服务群众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最低达标线为60分,低于最低达标线的应聘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时间、人员和地点将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核: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四)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虎林市宝东镇人民政府、虎林市中心街道办事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与社区居委会换届时间相同,合同实行“一届一签”。聘期内按照中共虎林市委社会工作部制定的社区工作者考核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出现规定内退出情形的,予以解聘或终止合同。
3.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由所在社区管理,未经市委社会工作部批准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
(二)待遇
聘用为社区工作者后,工资标准按照鸡西市《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黑政规〔2024〕1号)文件标准落实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落实待遇情况根据社会工作部相关政策变动及时予以调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相关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ljhuli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虎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虎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67-5887611
0467-5887612
监督举报电话:0467-5887613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原标题:2025年虎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ljhulin.gov.cn/hls/c100942/202505/c06_332394.shtml
(责任编辑:z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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