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31 14:26:21 来源: 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排名、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排名
查询排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3日17:00期间。请考生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s://zhikaocn.com/victory/examination/index网址查询排名,登录账号为考生报名信息中填报的手机号码,登录方式请选择“手机登录”。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事宜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惠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由各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二)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简章》有关规定,经研究,划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名单详见《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1月4日至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中共惠水县委组织部一楼(惠水县城北办公区三组团)。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1.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2.各选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简章》的规定,对照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结束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县社工选聘办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3.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4.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惠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等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简章》及岗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证明、证件。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系统内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非惠水户籍人员,提供生源地为惠水或配偶为惠水户籍人员证明:
(1)惠水生源地的,提供由惠水县教育局招生办出具的证明原件;
(2)配偶为惠水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定向选聘岗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以“四项目人员”身份报考的,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及服务年限等情况);
(2)以“惠水县内建档立卡户人员、移民搬迁户人员”身份报考的,提供镇(街道)或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证明原件。
7.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退役军人提供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2)“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及服务年限等情况);
(3)在惠水县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提供社区出具的截至2023年10月7日仍然在岗且满一年以上的证明;
(4)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三、注意事项
(一)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面试将于近期开展,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面试准备。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公告。
(二)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发布的各项选聘信息都将在“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hs.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到指定网站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4-6221862、0854-6228795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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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原标题: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 相关事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310/t20231030_82893672.html
(责任编辑:周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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