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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重新招募6人公告

2023-08-31 15:18:04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2〕21号)以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525 号),因长洲街、龙湖街、长岭街、联和街、穗东街、区专业技术和职业能力发展中心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存在空缺,现对空缺岗位组织重新招募,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募人数及职责

本次重新招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6名,长洲街、龙湖街、长岭街、联和街、穗东街、区专业技术和职业能力发展中心各1名,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工作单位。(最多填写3个,优先级从前至后依次递减,该意向仅用作招用后的岗位分配参考,考试时不区分工作单位和岗位。)

岗位职责为: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即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以落款时间为准)应在2021年8月31日之后。

(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招募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9月3日。

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自行扫描文末二维码(附件1)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情况,上传证明材料,提交报名申请。网上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信息进行初审。

网络报名需上传的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其中属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附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如属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如果非广东高校毕业生但属广东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困难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明(以下四类选其一):①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②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提供残疾证;③属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非广州市的失业登记人员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的《就业创业证》;④属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广州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需提供证明材料,非广州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关证明。

(二)职业能力测试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通过职业能力测试系统进行集中封闭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心理品质测试、职业人格测试、通用能力测试等。按拟招募人数和考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成绩同分的,优先考虑困难高校毕业生。测试结果将于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拟招募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成绩同分的,优先考虑困难高校毕业生;如条件仍相同,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区分先后。

(四)体检

拟招募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2周内提交近6个月内由省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结论合格的入职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2周内无法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

(五)公示和聘用

拟招募人员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招募人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到区、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并由用人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若出现岗位空缺,可在候选名单中安排递补或重新招募。

三、服务期限

此次重新招募人员服务期限与同一岗位离职人员已服务期限相加累计不超过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期满终止劳动合同。

四、待遇标准

岗位待遇参照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须真实有效,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有关通知而耽误参加考试、体检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对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依本方案所发公告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咨询电话:020-8237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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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系统二维码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2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重新招募报名表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0日

原标题: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2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重新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9184457.html

(责任编辑:周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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