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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100人)

2023-06-13 08:31:17 来源: 牡丹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多渠道吸纳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省委组织部等相关省直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组字〔2022〕53号)和《关于扎实做好按新标准配备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的通知》(菏民〔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共100名,专职从事社区的管理、服务等工作。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菏泽市牡丹区常住户口(须于2023年6月12日之前取得,登记时间、登记机关以户口本为准);

4、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9日之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为准;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并按规定登记的、具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青年见习期满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4)按正常学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名条件参加招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四、报名、初审和缴费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08:00—6月21日18: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19日11:00—6月22日17:00

报名网址: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dan.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信息将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19日11:00—6月22日16:00

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19日11:00—6月23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2023年6月26日10:00前及时与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菏泽市解放南街366号北办公楼四楼,电话:0530-3966087)。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请立即下载打印《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份),并于7月3日09:00-7月8日09:3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存以备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须于2023年6月26日10:00前到区人事考试中心 (菏泽市解放南街366号北办公楼四楼,电话:0530-3966087)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区情区况、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牡丹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mudan.gov.cn/)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等相关信息将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附件2:《牡丹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系统打印)。

(2)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的,取消面试资格。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已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社区工作经历的由镇街提供相关证明;就业见习人员期满的由见习单位主管部门提供见习期满证明。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素养、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及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待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后向考生集中公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四)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具有社区工作经历的、就业见习经历的、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年龄小者确定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其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公示后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聘用和薪酬待遇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存在问题并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与聘用单位依法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管理和使用。

3. 对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落实三岗十八级等级及薪酬体系,起始工资不低于我区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平均应发工资的0.8倍,缴纳企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区工作者工作报酬所需经费纳入菏泽市牡丹区财政预算。

4.首聘时间为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可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续聘;续聘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人员可报考镇街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岗位。

八、其他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信息均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录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应聘期间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随时了解考试、资格审查、考察体检、递补等事项情况,不进行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资格审查、考察体检、递补等事项的,责任自负。

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牡丹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0530-5070015 0530-3966059

技术咨询电话:0530-3966087

附件1:2023年牡丹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

牡丹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2日

原标题: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udan.gov.cn/2c908084831c4eb30183205259ac001f/2c9080888364f9ed0183ac61fca20082/1668232081

(责任编辑:周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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