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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考试申论热点:住有所居 实现安居乐业

2022-04-18 09:38:35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谢琳

【导语】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根据社区工作者考试试题特点家为大家整理了社区申论考试内容,供各位考生学习参考,祝大家备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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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背景

近年来,国家大规模推进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地通过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更多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意见》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公考角度分析

【提出观点】

住房既是一种关系每个人安居乐业以及国计民生的必需品,又是一种价格昂贵、占居民消费比重很大、保值增值性好的特殊商品。各国的经验表明,如果没有政府介入住房问题,对住房市场进行合理的调控管理和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单纯依靠市场自发调节,是解决不好住房问题的,尤其是广大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全世界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的住房市场实行完全市场化。

【综合分析】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工作是重点。只有将工作中贯穿着公平公正公开,才能好的彰显公平,更好地平息社会质疑。在前期政府应加强对保障住房的房源公示,真正做到房源信息不遗漏,广大群众看得见。在中期要不断完善评审制度,建立有力的监管机制,完善领导责任制。认真学习成功经验,坚持公平正义的态度科学评审。在后期要完善申请成功人员公示制度,畅通信息反馈渠道。以此来做到需要的人住上需要的房。

【参考对策】

1、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的联动新机制,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同时,建立了监测预警和评价考核新机制,常态化开展月度监测、季度评价、年度考核,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

2、进一步完善土地支持政策。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

3、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中央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予以补助。此外,还将 降低税费负担并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 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 提供长期贷款。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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