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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考试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你了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吗?

2022-06-28 10:30:23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代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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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再现】

(单选)依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依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后任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C.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决者,可向终审法院上诉

【考点】法律 其他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公答案】C。解析:【解析】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0条第1款的规定,须“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的法官仅限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因此,选项A错误。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0条第2款的规定,其“任命或免职,还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法官仅限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因此,选项B错误。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0条第2款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因此,选项C正确。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6条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决者,可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因此,选项D错误。故本题选C。

【知识链接】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关于政治体制和司法体系的区别:

1.政治体制不同。

港澳行政区长官的职权和立法会的产生方式不同。

从行政长官的职权来看,根据《香港基本法》第48条和《澳门基本法》第50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长官比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的职权更为广泛,其中有四项职权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根本没有的,即制定行政法规并颁布执行;委任部分立法会议员;依法提名和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检察长,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检察长的职务;依法颁布授奖章和荣誉称号。

从立法机关来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议员的任职资格比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的任职资格要宽松。

2.司法体系不同。

第一,法院设置机构不同。《香港基本法》第81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澳门基本法》第84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初级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还设立了行政法院,专门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

第二,有无检察院不同。《澳门基本法》第90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不受任何干涉,检察长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检察院的组织、职权和运用由法律规定”。而《香港基本法》则没有规定检察机构的设置,而是在行政机关中设立一个律政司机构,主管刑事检察工作。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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