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2年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基层治理专干1333人公告(6)

2022-08-17 14:59:02 来源: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在1:3(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3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最终按1:3(含)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初试筛选的方式方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初试筛选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组织初试筛选存在困难的,经提交书面申请后,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可统一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招聘岗位成绩权重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计分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政策性加分)÷3]×所占权重+面试成绩×所占权重。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在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对符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分数仍然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市直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的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其余县(市)区招聘岗位的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到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报考人员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2年的,可视为2022年毕业生)。

(四)确定为面向二道区社区“两委”成员开展专项招聘的拟聘人选,须在社区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进行明确,服务期满可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交流调动;确定为面向二道区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开展专项招聘的拟聘人选,须在社区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进行明确,服务期满可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交流调动。

(五)确定为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岗位的拟聘人选,先在同一招聘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社区(村)岗位〔附件3备注栏中的社区(村)为选择范围〕,然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社区(村)工作不得少于5年。

(六)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疫情防控

考生应及时主动了解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遵守附件5告知事项,从9月10日开始每日如实填写附件6,并按照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卫健委2022年4月编印的《新冠肺炎防控手册》(附件10)做好日常防护。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时间、考点及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责任编辑:小月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