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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陕西宝鸡市金台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114人公告(2)

2022-07-05 14:00:58 来源: 金台区人民政府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6日24时。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完成网上缴费,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招聘报名费笔试每人按50元标准收取,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享受低保的农村贫困家庭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7月18日至20日到区民政局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区民政局于7月21日12时前将减免人员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报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核查,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7月26日8:00至7月30日9:00登录报名平台(http://www.bjrsks.cn/index.php),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笔试

1.笔试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含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政治理论知识、社区工作知识、法律常识、省情市情、公文及写作等,满分为15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对笔试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金台区民政局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笔试成绩加分

(1)加分条件和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和《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①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截至笔试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区岗位的加10分;

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条所列加分情形,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累加。

(2)加分程序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报《2022年金台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1)。其中符合第①项条件的还应提交《2022年金台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附件2);符合第②项条件的还应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③项条件的还应提交《2022年金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审核表》(附件3)及本人退伍证、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县(市、区)军人事务局公章。

(3)加分公示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7月31日9:00至8月2日18:00前往金台区民政局5楼(金台市民中心)递交加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提交资料的,视作自动放弃加分,过期不补。区民政局审核完成后报市民政局,审核通过人员,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tai.gov.cn/)公示7日。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金台区民政局在3日内复核,再次公示。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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