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4 10:04:27 来源: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8日-7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料报送至所报考单位(对应的县(市、区)、园区民政部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岗位所在县(市、区)、园区民政部门对照考试公告和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总成绩适时公示。
(一)笔试
1.笔试不指定书籍,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培训,基本内容为社会工作(社工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综合能力和应知应会的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等方面知识。笔试由各县(市、区)、园区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笔试时间暂定为7月16日,详见准考证。
3.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由各县(市、区)、园区民政部门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与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2.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由各县(市、区)、园区民政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各县(市、区)、园区民政部门公告。
八、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
各地根据招募名额数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及递补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3.体检具体事项以各县(市、区)、园区发布的体检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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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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