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30 17:26:07 来源: 路桥人民政府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截至面试开始前2天,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折算成最后得分,最后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结构化面试》×50%,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加分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排在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由路桥民政局会同各镇(街道)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方式参考公务员。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由各镇(街道)组织实施。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办理录用手续后放弃的不再替补。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确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岗位由镇(街道)负责安排。
四、其他
1.年龄计算至2022年6月30日。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6月29日以后出生(不含6月29日),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指周年(工作经历计算至2022年6月30日)。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3.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2年6月30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截至2022年6月30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岗位。
4.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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