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0 11:54:26 来源: 临安区人民政府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单位按照区民政局统一部署确定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对象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笔试(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与报名表填报一致):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全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的学士及以上全部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
6.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学士及以上全部学位认证书;
7.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认证书);
8.其他报考岗位所须提交的证件(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下列岗位须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盖章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书面证明原件(附件2)。
2.报考面向退役军人岗位的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原件(附件3)。
3.报考面向专职网格员岗位的须提供所在村(社区)、镇(街道)和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盖章的从事临安区专职网格员工作证明原件(附件4)。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的,提供本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原件)。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另须提交社保经办机构的无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原件。
5.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5)。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合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相关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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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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