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3 12:19:01 来源: 肇州县人民政府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岗前培训与聘用
1、岗前培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县综治中心统一组织岗前集中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发放专职网格员上岗证书;培训期间不服从安排或没参加岗前培训者视为自动放弃;培训期间违反纪律、培训结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选岗。对岗前培训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人员管理、聘用合同、薪资待遇、退出机制
(一)人员管理
1、网格员无编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相关待遇。
2、网格员由肇州县综治中心和用人单位共同管理。
3、用人单位负责对网格员日常管理及考核,并按月生成考勤表,年终由肇州县综治中心对网格员进行综合考核。
(二)聘用合同
网格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聘用合同期满后,如岗位需要,经本人同意后,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3、薪资待遇
在岗期间享受与现职政府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劳动报酬为每月1495元(含个人应缴纳保险),应缴纳保险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决定。
4、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专职网格员队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2)严重违反专职网格员以及社区工作规章制度的;
(3)工作因失职、渎职或管理混乱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不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5)连续2年考核或累计3年考核不合格的;
(6)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超过55周岁的,原则上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8)其他不再适合担任网格员职务的。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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