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6 09:47:46 来源: 东阳人才网
③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备案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在岗选聘类人员还需提供《2022年东阳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在岗选聘类个人申请表》(附件1)原件。
⑥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⑦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被取消参加后续环节的,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未按面试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③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
8.体检
①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招聘岗位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②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不再递补。
③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④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9.考察、公示和聘用
①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按先面试成绩后笔试成绩的顺序,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②考察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要求执行。
③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④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⑤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筹安排,与有关镇乡街道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并按照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规定发放薪酬。
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提供解聘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⑦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⑧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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