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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50人公告(2)

2022-05-12 09:31:11 来源: 烟台市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

1.社区A、B岗位:烟台市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棠路101号。市内乘坐5路、19路、19路西海岸、33路、50路、53路、55路、56路、57路、58路、67路、105路、560路、563路、565路、569路、570路到东方海洋天和大厦站下车,正大隆泰大厦东侧停车场旁。

2.社区C、D岗位前往各街道(园区)指定地点报名。

(1)经济开发区:莱山经济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205室,咨询电话:0535-6729895;

(2)初家街道:初家街道办事处217室,咨询电话:0535-6710648;

(3)黄海路街道:黄海路街道办事处303室,咨询电话:0535-6889287;

(4)滨海路街道:滨海路街道办事处409室,咨询电话:0535-6898001。

现场报名时,同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替,本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两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及认证材料(学历证书须登录“学信网”进行认证并打印认证结果,学位证书须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将认证结果截屏打印即可)、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照3张、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应聘社区A岗位的还须出具党员证明信(附件5)。所有需要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需按1:1的比例用A4纸单面复印。附件2、附件3必须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连同相关证件一并交工作人员。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缴费证明、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版)领取笔试准考证。享受减免政策的,不收取考试费用。

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区情区况、社区建设理论、社区网格化管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时间和考场安排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内,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需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核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名单,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三)体检

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或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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