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0 17:54:31 来源: 安丘市人民政府
1.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聘用方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
5.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
6.不能胜任工作的;
7.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六、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报考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关于考试防控的若干规定,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和国务院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笔试前14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报考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报考人员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对于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查看关注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qiu.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和公告,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将另行发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招聘机关无关。
(四)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简章由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6035010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
附件:1.安丘市2022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
岗位计划表
2.安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报名登记表
3.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中共安丘市委组织部 安丘市民政局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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