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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考试法律知识专项:遗嘱继承部分的变化内容讲解

2021-02-24 11:51:31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杨梅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管理、科技、文史、地理、国情省情、法律。法律部分整体的考察难度并不大。而法律考试内容涉及多个法律部门,主要涵盖了法理学、宪法、刑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在考试中每年新法的变化内容在备考的时候都需要特别注意,而对于我们法律界,今年最大的热点就是《民法典》的生效,所以今天也是主要带着大家对于民法典中有关遗嘱继承部分的变化内容进行简单的讲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在备考的路上少走弯路。

《民法典》对于遗嘱继承的变化,首先就是种类的变化,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所以在遇到选择遗嘱继承形式的题目时,不要落了这两种。然后除了要记住这两种的种类,我们还尤其需要知道对于这两种遗嘱的具体要求,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都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同时打印遗嘱需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而录像遗嘱则是要求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像遗嘱中记录其姓名或者是肖像,以及年、月、日。如果在做题的时候少了这些要求,那么选项可能就是错误的,需要我们能够辨别清楚。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效力的问题,在《民法典》生效之前,我们规定的是遗嘱继承过程中,如果存在多份遗嘱且遗嘱内容相互冲突的,则公正遗嘱的效力最高。但是按照最新的《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则是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的规定。这样更能够反映出遗嘱继承需尊重被继承人真实意愿的要求。

这些变化对于初次备考的同学来说影响不太,但是对于有过备考经历的同学,就需要特别注意在学习的时候纠正之前的记忆,从而做对题目,拿到相应的分数。最后也是希望能够通过中公教育的帮助让大家在备考的路上更加顺利。

【例题】(多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属于遗嘱继承的形式有( )。

A、公证遗嘱

B、打印遗嘱

C、录像遗嘱

D、法定继承

【答案】ABC。中公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可以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其中遗嘱继承的形式有公正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法定继承是属于继承的一种,而不是遗嘱继承的形式。故本题答案为ABC。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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