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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考试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法要点之犯罪构成四要件

2021-12-22 15:07:42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王文峰

社区工作者考试考什么?作为大部分省份较为重要的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社区公共基础知识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涉及的知识面广而且不易记忆。为此,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特别为大家整理了以下社区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供广大考生复习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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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考试中,刑法部分是大家不可避免要去研究学习的重点。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个刑法中的重要知识点——犯罪的四要件,以及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会如何考查该部分内容。

一、知识剖析

(一)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由什么样的人或单位所实施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各种具体犯罪的主体情况尽管千差万别,但作为自然人犯罪,其共同之处都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单位犯罪不属于事业单位考试中重点,在此不作详解。

【中公分析】刑事责任年龄分为四种情形,分别是不满12周岁、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以及已满16周岁。刑事责任能力分为三种情形,分别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以及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二者结合判定该自然人是否成为犯罪主体。

(二)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实施犯罪时主观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包括两种形式,即故意和过失。其中故意又被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中公分析】每种犯罪都必须具有一定形式的主观要件,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和过失,则不构成犯罪。

(三)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某种犯罪危害了什么样社会关系,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法益。犯罪总是侵害了一定法益的。犯罪所侵害的利益实质都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中公分析】在刑法中,不侵害任何社会关系的犯罪是不存在的。因此,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要件。

(四)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是在什么样的客观条件下,用什么样的行为,使客体受到什么样危害的要件。

【中公分析】犯罪客观方面首先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危害行为,没有危害行为,就没有构成犯罪的前提。其次,是指危害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二、考察要点

犯罪的四要件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属于重点知识,而且较难区分,该部分主要是案例考查为主,每一个犯罪要件都可以单独出题。一般是通过给定材料分析行为人属于犯罪故意或者哪种犯罪过失或是什么客体,需要考生在熟练掌握每种犯罪要件的基础上,对案例进行分析,从而来确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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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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