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8 18:32:16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每次会议举行前都会通过预备会议选举本次大会的主席团,主席团负责大会召开期间的组织工作,今天,我们就来汇总一下社区工作者考试中关于主席团的相关考点,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
1. 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由主席团进行主持。在会议召开期间,主席团作为主持者主持整个会议的进行,在这里大家要准确记忆,有很多同学会错误的记成是人大常委会主持会议或者是国家主席主持会议,这些都是不正确的。
2. 宪法在制定和修改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外公布。这个点同学们一定要区别于法律的公布规则,大家都知道,法律的制定有4个步骤:提出法案、审议法案、表决法案、公布法律,其中公布法律的权力掌握在国家主席的手里。法律一旦通过,国家主席会以主席令的形式予以颁布。但是宪法制定和修改后,不是由国家主席进行公布而是由全国人大主席团进行公布。
3. 主席团的第三个考点在人大代表的逮捕中。如果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涉嫌犯罪需要逮捕,除了需要逮捕证以外还有一个程序要求:在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逮捕人大代表需要经过主席团的同意,如果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逮捕人大代表,则需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的同意。人大代表由于身份的特殊性,在逮捕过程中的要求和普通人有所不同,这一点也需要各位同学密切关注。
附法律具体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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