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4 11:43:18 来源: 广东汕尾人才网
根据《2018年海丰县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将体检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50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发现体检、考察对象存在不符合相关条件、弄虚作假或不适宜录用的情况,可来信来电反映。(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干监股,,海丰县政府大院县委大楼二楼组织部)。
二、时间地点
2019年4月8日上午8时前在彭湃医院新门诊急诊大楼四楼体检科集中进行体检。
三、体检要求
1.报到。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当天上午8点前携带本人准考证(有加盖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印章)、有效身份证、体检费(现金支付,510元/人)以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集合地点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3.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实施。
4.考生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这些项目不再安排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带齐证件,确保准时抵达体检集合地点。
原标题: 海丰县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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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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