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2 11:33:25 来源: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7月3日—7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施桥镇政府财政所二楼会议室(施桥镇扬子西路18号)
二、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线(总分50分)上,每职位按照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该岗位计划数3倍的,按简章规定办法以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实际人数为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人数。详见《施桥镇2019年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名单》。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可在征得同意后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受托人须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并提供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2019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复审。”)。
所有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
1.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考定向招聘退伍军人职位的需提供退伍证明。
3.报考财会工作岗位的需提供有效的财务财会类专业证明。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加分项材料: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或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信;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两年以上村(社区)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时提供相应时间段的社保缴费清单。
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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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日
原标题:2019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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