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4 12:29:42 来源: 新泰市人民政府
根据《2018年新泰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规定,对因孕期未完成体检先行考察的2名考生(见附件),经个人申请,体检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新泰市民政局(府前大街1266号)当面反映,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公示电话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7日
公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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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民政局
2019年9月23日
原标题:2018年度新泰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第四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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