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2 14:36:13 来源: 高明区人民政府
根据《佛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我区拟录用:谭翠敏、陈敏仪2位同志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个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8日(共7天)
受理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地址:高明区文汇路6号
受理电话:
原标题:2018年高明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拟录用公示(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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