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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基础知识:只需三步,助你轻松掌握故意犯罪的形态

2019-04-25 14:03:52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社区工作者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是部分地区社区招聘的重点考察内容,这一部分不仅涉及的知识面广而且不易记忆,小编特别为大家整理了以下社区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供广大考生复习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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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历年省直事业单位以及各地市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中,故意犯罪的形态都是每年的必考点,对于故意犯罪形态的处罚原则,考试往往直接考察法律规定,熟记即可得分;然而,对于故意犯罪形态中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这四者的区别,在考试中往往以小案例的形式考察,就历次考试反馈来看,考生在类似题目的失分率较高,因此,该考点既是考试的重点,又是考试的难点,需要我们总结做题方法,带大家破解难点,轻松上分。

对于故意犯罪形态中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的区别,我们的做题思路可以总结为三步走。第一步看犯罪结果,如果犯罪结果发生了,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结果没有发生,便可能是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三者中之一。第二步找犯罪结果没有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内的原因(即能达目的而不欲,行为人主观上想放弃犯罪,想回头),便是犯罪中止;如果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即欲达目的而不能或者行为人放弃犯罪是被迫的),便是犯罪预备或者犯罪未遂。第三步,看犯罪有没有着手(着手的标准看具体罪名中的动词所指示的特定动作有没有出现,例如放火罪中点火的动作出现,把火点着才算着手),如果犯罪已着手,构成犯罪未遂;如果犯罪没有着手,构成犯罪预备。接下来,我们结合2018年省直试题以及地市市直试题一起破解这个考点吧!

【试题再现】甲与邻居乙之间因宅基地问题产生矛盾,甲决定教训一下乙,遂决定趁乙不在家的时候在乙院内放火,在甲准备放火工具的过程中乙突然回家,怕乙发现,立刻将放火工具销毁。甲的行为构成: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故意犯罪形态中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以及犯罪未遂的区别。第一步,我们看犯罪结果,显然犯罪结果没有发生,排除犯罪既遂。第二步,我们找犯罪结果没有发生的原因,结合题干,甲是因为乙突然回家害怕乙发现而被迫放弃犯罪,而不是主观上自动放弃犯罪,因此排除犯罪中止。第三步,看犯罪有没有着手,我们说放火罪着手的标准是“点火动作的出现”,结合题干,甲并没有把火点着,而是在点火之前就将放火工具销毁,因此,放火罪没有着手,构成犯罪预备,排除犯罪未遂。综上所述,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试题再现】一小偷准备在一小区偷窃,观察了几天准备下手,在准备行窃的当天发现小区内安装了红外线的装置,遂决定放弃了。不料被保安发现神情可疑,被保安讯问后道出了事情经过,请问小偷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情况?

A、犯罪既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故意犯罪形态中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的区别。第一步,我们看犯罪结果,显然犯罪结果没有发生,排除犯罪既遂。第二步,我们找犯罪结果没有发生的原因,结合题干,虽然小偷发现红外线装置而放弃犯罪,有的考生会认为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放弃犯罪,误选犯罪未遂,但即使有红外线装置的情况下,小偷客观上仍然可以继续偷窃,只是该小偷基于主观上想主动把犯罪停下来,具有主动性,因此构成犯罪中止。综上所述,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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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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