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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淄博沂源县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63人公告(4)

2019-12-04 15:04:11 来源: 沂源县人民政府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先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者,按公告相关要求确定。

(一)考察。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考察、资格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山东省运动会淄博籍金牌运动员、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具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递补;均符合或均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按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六、选岗

考察体检完成后,县人社局组织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公开选岗,确定工作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山东省运动会淄博籍金牌运动员、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具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选取岗位,均符合或均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照笔试成绩顺序选岗。选岗须本人参加,不允许任何人代替。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3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聘用标准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八、招聘人员管理

(一)合同签订。聘用人员与县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民政局备案。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街道党工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人员管理。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岗位聘用、人事档案、人员调配、薪酬福利、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以及工作考勤、工作纪律、任务下达、岗位协同等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人员由街道统一管理,社区分岗定责。

(三)相关待遇。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作报酬根据市县有关文件执行。

(四)服务期限。本次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最低服务期限5年。在服务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研究生录(聘)用考试的,应主动辞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县公证处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招聘人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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