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0 15:59:43 来源: 惠安人才网
(四)体检
1.根据招考人数,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且学历相同者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加分事项
根据公告及工作需要,符合优先录用要求的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给予加分计算(加分数值参照下方)为最终成绩,加分数值最高为5分。
1.加分条件
(1)持有助理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总成绩加3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总成绩加5分。
2.加分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助理社工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惠安县招聘基层养老救助协理员成绩加分申请表》1份(以下简称
3.加分办理时间及地点
考生应携带《申请表》以及上述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于2019年10月9日-10月14日到指定地点现场办理加分手续。具体地点如下: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惠安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4.其他事项
(1)考生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生必须按要求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3)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名单并在惠安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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