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5 22:58:03 来源: 海宁市人才网
考试内容: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2018年10月—2019年10月)、中国工会十七大、省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工会基础知识、劳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测试等。试题由省总工会安排命制。
(三)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嘉兴市总工会统一划定。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1:3比例确定,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面试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嘉兴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内容根据工会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工会业务知识,由嘉兴市总工会统一设制。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考试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综合成绩,向社会进行公示,由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工作由海宁市总工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海宁市总工会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海宁市总工会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提出和录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三天。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选报嘉兴市总工会审批。
(六)聘用管理。
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海宁市总工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经聘用后,由海宁市总工会统筹安排到镇(街道)等基层工会专职从事工会工作。合同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海宁市总工会根据受聘人的前一个合同期内的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续签合同。
四、工作内容及相关待遇
(一)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的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按照上级工会要求的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任务开展工会组建工作,建立和完善所辖区域内工会组织建设制度和台帐;
2.帮助指导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
3.组织指导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做好劳动模范的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
4.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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