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8 16:52:39 来源: 宁波人才网
4、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本人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本人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缺额按照该招考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5、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报考者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告。
6、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该招考岗位最终得分从往低分进行递补(如最终得分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并列者均合格的,另加笔试环节,以笔试成绩高者录用)。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7、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各相关镇(街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察办法。因书面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参照本公告的“体检”环节的规定执行。
8、录用
(1)录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核并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人才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各镇(街道)通知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并取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后予以录用。拟录用人员不按时(一般为公示结束后1个日历月内)办理录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作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2)补录:未按时办理录用手续、弄虚作假、不服从统一安排等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根据该招考岗位综合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照“体检”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9、试用期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无法胜任社区岗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报考咨询电话:,赵老师。
镇海区民政局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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