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7 17:15:09 来源: 黄岩区人民政府
2、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9年10月10日、11日(星期四、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到黄岩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天元路359号)凭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3、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为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写作、就业、社会保障相关知识等,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初定10月13日,如有更改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5、体检、考察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等将进行加试。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岩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自主选择岗位。具体岗位在面试之前公布。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续聘。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及时解聘。
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后)一年内,有岗位因个人申请、违反工作纪律等原因解除聘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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