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7 14:04:41 来源: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内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未达到上述比例,则按岗位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打印件(须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取得学位证书,可以不提供);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6)符合年龄放宽情形的,须提供《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经单位盖章的两年及以上工作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7)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4、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六)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应聘者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4、面试成绩现场出具,并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对综合成绩在领航招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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