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9 15:25:56 来源: 海门市人事人才网
(三)考试
资格预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设招聘比例。招聘人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法规常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2、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选聘人数2: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面试数,按实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满者不予进入体检环节,并视情况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4、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将在“开发区网格员招聘群”予以公示。
(四)确定体检对象及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察工作由开发区党群工作局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聘人员上报党工委。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开发区网格员招聘群”、“海门人事人才网”双重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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