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6 14:13:08 来源: 金湖党建
(三)面试
1. 面试人选的确定: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考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考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 面试安排: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 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考程序。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总成绩在金湖党建网上公示。
同等条件下,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优先。
(五)考察(政审)
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名单。考察(政审)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各镇(街道)党(工)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实施。
(六)体检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考察(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因考生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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