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5 09:59:14 来源: 北京大兴区人民政府
2.查询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提交报考申请24小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9年8月5日9:00至2019年8月9日16:3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网上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即2019年8月9日16:3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网上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现场资格审核
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复审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审核时间:2019年8月11日至2019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审核地点见附件。
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
2.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口须持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及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相关材料:
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具备相应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国外学历的,请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打印);
5.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和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社会领域党务工作者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预备党员)证明;
7.人事档案存放单位的存档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2019年8月14日9:00至2019年8月17日11: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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