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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北京海淀区学院路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83人公告(3)

2019-08-02 10:54:16 来源: 公招网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长期居住在本街道辖区内的考生还需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一张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8)获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中共党员需要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信》;

(10)40周岁以上的考生需提供社保所出具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11)随军家属需提供由区民政局双拥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且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未领取自主择业奖励费及自主创业基金的书面证明。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者,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9年8月12日在公招网()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4日登录公招网()打印准考证。

3.笔试

社区工作者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8月15日 (周四)上午9:00至11:30(具体时间地点以正式笔试通知为准),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暂定于2019年8月19日在公招网(www. )公布,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4.面试

进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于2019年8月22日至8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到学院路街道办事处参加面试。面试将由学院路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公告。

5.政审及体检

学院路街道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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