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5 12:34:05 来源: 济宁市总工会
五、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笔试成绩发布后,发布招录面试公告。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料审核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组织面试: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考生实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按照面试分数的50%折算后,加上笔试成绩为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排名以笔试成绩优先,由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拟录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按照招聘岗位分别由市总工会和区总工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定向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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