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2 16:57:56 来源: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购买条件
1.村(居)委会民政事务协理员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 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出生的人员);县乡民政事务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 7 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出生的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民政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村级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乡镇救助工作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县民政局救助工作人员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
6.在同等条件下,熟悉民政工作事务的优先聘用。
(三)购买主体
1.村(居)委会民政事务协理员由所在村(社区)委会负责考推荐,名单报乡镇(街道)民政办审核确定后由寻甸凤梧劳务事务中心聘用,原则上实行专职专用。
2.乡镇、县级民政事务员由寻甸凤梧劳务事务中心进行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统一参加计算机操作考试,择优录用。
(四)购买标准
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实行临时用工合同管理,按照年度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实行一年一聘的制度。
1.村(居)委会民政事务协理员与寻甸凤梧劳务事务中心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月生活补助按照1000元执行,其中每月200元用于年度绩效考核;
2.县级、乡镇招聘的民政事务员与寻甸凤梧劳务事务中心签订临时用工合同,由寻甸凤梧劳务事务中心派遣到相应岗位工作。月工资按照不低于我县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由寻甸凤梧劳务事务中心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9日至7月30日,逾期报名无效。上午8:30-11:30,下午14:00-15:30。
报名地点:村(居)委会民政事务协理员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报名;乡镇、县级民政事务员到寻甸凤梧劳务事务中心(寻甸县救助站内)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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