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6 14:46:37 来源: 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
六、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后进行筛选。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批准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4.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经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
七、公示
经考察程序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公示后因任何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八、选岗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考核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选岗。未参加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退役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以下材料提交绵阳经开区社会发展局:
1.未就业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就业服务部门发放的未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20日前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逾期未将上述材料提交绵阳经开区社会发展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绵阳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和党群工作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进行再次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和社会发展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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